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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保险理赔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15-05-05 来源:学生处
 
学生保险理赔工作办法
    
一、适用对象
凡在入学后办理或补办学生保险的在校生。
二、理赔程序:
(一)准备理赔资料,包括:本人签名的意外伤害经过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病历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联系电话、本人银行账户、开户行。
(二)若为公费医疗须到计财处开一张分割单,再办理理赔。
(三)未走公费医疗的,必须出示医疗费用单据原件。
(四)联系保险公司经理办理理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