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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9-05-13

(一)学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制度;统筹协调和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统筹实施各类主题教育,加强学生理论武装;

3.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学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

4.负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

5.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升提高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6.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科研策划、立项和管理等工作,组织申报管理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课题;

7.负责学生党课教育培训,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员骨干的党课教育,指导学生党务中心开展工作;

8.负责学生党支部建设,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建设特色校园文化,办好“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优秀学生颁奖典礼”,以文化人,以德育人;

10.分层分类施教育人,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

11.负责学生基层组织建设,培育优秀班级和宿舍;

12.负责建设为学网络、杂志、书籍、微信“四位一体”宣传教育平台,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指导为学通讯社开展工作。

(二)学生处主要职责

1.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完善相关制度;

2.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

3.负责大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建设,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

4.负责除考试违纪外的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5.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协同教务,以教风促学风,坚持不懈培育优良学风;

6.负责开展大学生学业辅导,建立健全制度,实施精准帮扶;

7.负责组建学业辅导教师导师团队、行业导师团队和学生导师团队,建立健全学业辅导队伍管理规定;

8.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评审、发放工作及学费减免工作;

9.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审批、发放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11.负责统筹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12.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13.负责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指导爱心社开展工作;

14.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心理类课程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工作;

15.负责组织全校新生心理测试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问题学生心理跟踪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16.负责全校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及专兼职心理咨询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个体咨询与团体辅导工作;

17.负责全校心理委员培训及管理工作;

18.责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19.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就业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要求;

20.负责开拓就业市场,广泛联系用人单位、人才市场等,定期举办校园宣讲会、双选会等人才交流与招聘活动;收集并及时发布社会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

21.负责大学生职业类课程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就业政策咨询、求职技能指导、生涯规划辅导等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指导大学生求职协会开展工作;

22.负责组织制定、上报和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及相关手续;

23.负责毕业生就业状况调研及追踪服务工作,按时编制发布就业质量报告;

24.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25.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26.协助开展第二课堂教育、社会实践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助开展校友会工作

(三)武装部主要职责

1.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国防法律、法规;

2. 负责制定学校大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大学生军事训练任务;

3. 负责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

4. 负责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等工作;指导大学生国旗仪仗队开展工作

5. 协助办理学校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