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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9-05-13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人民武装部合署,加挂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是学校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党建工作,协同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大学生思政”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2.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和规划。

3.统筹学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

4.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科研策划、立项和管理等工作,组织申报管理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课题。

(二)学生工作处:是学校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事务管理、艺术教育、发展支持、心理健康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奖惩。

2.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

3.负责开展大学生学业辅导,负责组建学业辅导教师导师团队、行业导师团队和学生导师团队,建立健全学业辅导队伍管理规定。

4.负责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补助等的发放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工作,心理素质教育类课程建设、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就业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要求,负责大学生职业类课程建设,负责大学生就业相关工作,按时编制发布就业质量报告。

7.负责指导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开展艺术类通识教育。

(三)党委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开展国防教育、征兵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相关国防法律、法规。

2.负责学校大学生军事训练相关工作。

3.负责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指导大学生国旗仪仗队开展工作。

4.负责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退伍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要负责统筹学校本科生、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