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为学网» 通知公告

关于在2012、2013级研究生中招聘兼职辅导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4-28
 
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拟在20122013级研究生中招聘院系学生工作辅导员、公寓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具备良好的社会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运用能力和良好的身心素质,胜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五)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曾经有过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六)有充裕的时间投入辅导员工作,任期为一年。
二、工作职责
院系学生工作辅导员主要负责配合院系党团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公寓辅导员主要在学工部指导下,负责所辖公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公寓文化建设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院系学生工作辅导员
1.贯彻落实学校和二级学院有关学生工作的政策,及时向二级学院汇报学生情况,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2.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从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建设优良班风,引导班级制定管理制度和各项评比制度。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制度,努力创建班级成为勤奋学习、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互助友爱、诚实守信的集体;
4.经常与班主任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5.帮助和指导学生建立、健全党团支部、班委会等学生组织,加强对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的培养教育,支持他们自主开展工作;
6.进行学生事务管理与指导。按照学校、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学生的迎新工作、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做好贫困生资助、学生奖惩、安全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7.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苦恼;
8.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搞好宿舍卫生,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学生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配合公寓辅导员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9.准时参加各类培训及工作会议,因故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请假。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总结;
10.完成所在院系、班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公寓兼职辅导员
1.负责公寓宣传工作;
2.开展宿舍访谈,动态调研工作;
3.组织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活动;
4.做好学生事务咨询服务工作;
三、招聘人数:16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填写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备案并盖章推荐,由本人连同电子版于930日前一并送交学工部思想研究中心。每名应聘同学只能申报一个工作岗位。
(二)学工部、二级学院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审通过者组织面试;
(四)在公示基础上,确定聘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