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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办理平安保险的一般程序
发布日期:2015-04-28
1.
写出发生意外伤害的详细经过,本人须签名;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
若为公费医疗须到计财处开一张分割单,再走平安保险;
4.
必须提供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5.
未走公费医疗的,必须出示医疗费用单据
原件;
6.
注明本人的有效联系电话;
7.
详细的账号、开户行全称(邮政储蓄、北京银行除外)
如: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大兴支行清源路储蓄所